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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重点:
1.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5. 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详细扣除情况具体解读:
今天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并公开征求意见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新修订的个税法,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税法授权国务院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暂行办法出台前,相关部门已经以无方案征求意见方式广泛听取了全国各地专家学者、“两会”代表委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据悉,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个税疑问?
1、 收入没达到5000元起征点的可以抵扣吗?
目前,扣除"三险一金"等项目后,个人收入没有达到5000元起征点的人群还不需要缴纳个税,暂时就不会涉及到扣除问题。
2、 为了实现扣除,老百姓会不会因为发票或证明跑断腿?
专家指出,总体看,此次公布的办法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举例来说,纳税人在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方面的支出发票等都是不需要提供和进行额外说明的。
同时,鉴于该政策涉及面广、实施情况复杂,国家正在加快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防范虚假骗税逃税行为,确保征管风险可控。
3、 租金扣除需要什么证明?
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
关于房租扣除,还有两点需要解释下,其一,房租采取定额扣除而不按租金发票限额据实扣除,是考虑了目前租房市场的实际情况,即大部分租赁行为并没有开具发票。其二,如果把发票作为前置条件,可能会增加纳税人负担,还会推高租金价格。
4、 纳税人是否需要证明自己的首套房贷?
首套房贷认定信息较为健全,不需要纳税人自己提供太多额外证明。
5、 赡养老人包括哪些老人?丈夫帮助赡养妻子的父母,丈夫能否扣除?
按照征求意见稿,赡养老人包括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而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赡养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围之列,但如果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是各自申报专项扣除,举例来说,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夫妻赡养四位老人,夫妻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申报专项扣除。
6、 被赡养老人是指无经济来源还是离退休人员都算呢?
按照征求意见稿,赡养老人只需要两个条件,首先老人已满60岁,其次是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与老人的经济状况无关,没有经济来源的、离退休人员都包含在内。
7、 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兄弟姐妹之间需要有一个书面分摊协议吗?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的,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8、 相比设置各类扣除项,为什么不直接在5000元基础上再提升起征点呢?
根据暂行办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综合所得税制比较科学,简单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没有考虑纳税人生活负担的差异化,这并不公平。专家还表示,专项抵扣的最终效果,是让部分纳税人个税感到负担减轻,其长远意义在于推进国家综合治理,深化个税综合与分类改革,体现税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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